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近日,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沈苏市监处罚〔2023〕42号行政处罚决定文书:沈阳体育学院采取重复收费的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,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,依据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第九条(六)项/(十)项,罚款137312.5元/没收违法所得46320元。
来源:二三里、华商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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