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自导自演“被绑架”闹剧被刑拘 环球时快讯
来源:深圳网警巡查执法
时间:2023-06-19 09:15:19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如今有些“网红”或主播,为了吸引流量,想方设法,甚至写好剧本自导自演,误导大批网友围观,扰乱社会秩序。近日,深圳龙华的陈某浩便自导自演了一个被绑架的短视频,成功将自己送到警察叔叔面前。4月28日,陈某浩为了让自己的网络短视频账号迅速涨粉,发布视频声称自己“被绑架”,博取网友关注。视频中,陈某浩双手反绑蹲在地方,并配有“索要50万元赎金”的文案。视频发出不一会,陈某浩的网络短视频账号便收获了几百个赞,随之而来的,还有网友的报警。接到网友报警后,龙华警方迅速开展调查,最终发现是一出自导自演的恶作剧。4月30日,龙华警方将陈某浩传唤到案。经讯问,陈某浩承认为了“博眼球、赚流量”,编造了虚假内容,在深圳龙华区一烂尾楼附近的菜园里自导自演了一出被“绑架”的剧情,并将视频发布到自己的短视频账号账号上,后该视频被不知情的网民大量观看和转发。
陈某浩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,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。目前,陈某浩已被刑事拘留。
警方提醒互联网不是“法外之地”,作为网民的我们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坚持依法上网,文明上网。不在微博、微信、贴吧等发布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、影响国家安全、破坏社会稳定的新闻、信息,共建清朗网络空间。对于那些我行我素,发布、传播虚假信息,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人,公安机关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十二条规定,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,从事编造、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,以及侵害他人名誉、隐私等合法权益等活动。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第二十条规定,散布谣言,发布、传播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信息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公安机关、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。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让我们一起做谣言的坚决抵制者,自觉反驳网络上的不科学、不文明、不真实言论。守住法律底线,约束个人行为,不信谣、不传谣,是阻断网络谣言的最好办法。来源:深圳龙华公安